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、财政局,高新区、循环化工园区民政主管部门:
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冀政办字〔2019〕48号)精神,做好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(以下简称补贴)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住养老机构的“六类”老人可以享受补贴。市内六区(长安区、裕华区、新华区、桥西区、高新区、井陉矿区)范围内,具有本地户籍且入住市内六区养老机构的“六类”老人(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人员、低保家庭老人、社会孤老、重度失能老人、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和计生特殊家庭老人)可与社区居家养老的“六类”老人一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享受补贴,补贴个人账户实行半年清零制度,不结转、不继承,过期未发生的服务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。其他五个区(县)(鹿泉区、藁城区、栾城区、循环化工业园区、正定县)参照本通知执行。
二、入住养老机构的“六类”老人开始享受补贴的时间。入住市内六区养老机构且新申领补贴的“六类”老人,自审批同意之日下月起开始享受补贴;2019年7月前入住市内六区养老机构且已审批通过的“六类”老人,自2019年7月开始享受补贴。
三、对补贴服务清单进行修改。放开服务清单中服务项目对服务群体的限制,服务项目不再区分服务群体,具有市内六区户籍的“六类”老人均可享受《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2019年服务项目清单》(附件)规定的任何服务。
各区(县)要按照《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》(石民政〔2018〕18号)和本《通知》要求,做好2019年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。
石家庄市民政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
2019年9月24日